4人同一航班延誤兩賠兩拒 不懂免責(zé)條款吃大虧
同一個航班,同樣的遭遇,同一家保險公司對不同投保人的理賠卻完全不同,杭州的徐女士就遇到了這樣的怪事。實際上,在保險理賠過程中,理賠設(shè)置的免責(zé)條款會列上一長串拒賠理由。因此,小小免責(zé)條款,其實是理賠的關(guān)鍵因素之一,千萬馬虎不得。
同一航班三種延誤理由
網(wǎng)友徐女士在磨房網(wǎng)上詳細敘述了自己和三個朋友乘坐同一航班延誤,卻遭遇兩賠兩拒的怪事。據(jù)徐女士敘述,他們購買的是某外資保險公司的境外旅行保險,原計劃乘坐宿務(wù)(CEBU)太平洋航空公司下午3點鐘從馬尼拉出發(fā)前往杜馬蓋地的航班。當(dāng)時天氣情況正常,但直到超過登機時間,旅客仍未完全上機。1個小時后,機場通知旅客更換登機口并換乘其他飛機。重新上機時,天色已暗,風(fēng)雨交加,所有旅客在機艙里坐了近1個小時,最后被告知飛機航班取消。
作為一次正常的航班延誤,徐女士馬上想到了自己購買的境外旅游險里包含了航班延誤險。于是馬上在機場的航空公司柜臺開出了證明信,證明信上的航班延誤原因是“SUNSET LIMITATION”(日落限制)。徐女士當(dāng)時在機場致電保險公司,告知情況并詢問是否需要備案,聯(lián)系的客服人員稱,只要回國后及時將資料寄送索賠即可。
替代的航班于第二天早上10∶04從馬尼拉起飛,與原航班間隔了17小時,按保險公司的賠付條件,每5小時賠300元,上限600元。如果在賠付范圍內(nèi),徐女士及其朋友可得到600元的理賠。
回國后,他們陸續(xù)將全套理賠資料寄往保險公司。將材料寄往保險公司廣州分部的深圳朋友最先得到理賠,順利收到600元賠款。4天之后,將材料同樣寄往保險公司廣州分部的杭州朋友卻收到了保險公司的拒賠信。而徐女士將材料寄往保險公司上海分部,被告知“日落限制”不在承保范圍內(nèi),不予賠付。她告訴客服人員,同行的深圳朋友已順利賠款,并質(zhì)疑相同狀況為何理賠不同。客服記下了深圳朋友的保單號備查,并確認(rèn)次日給予回復(fù)。當(dāng)晚,該名深圳朋友收到保險公司通知,讓其退還600元賠款,理由是工作失誤。
另一位深圳朋友是回國之后才向航空公司發(fā)郵件申請補開航班取消證明信的。航空公司開具了一份證明信,寫明航班取消原因是“機械故障”,該朋友將材料寄往保險公司廣州分部后,順利獲賠600元。
開證明要看清免責(zé)條款
在徐女士收到的拒賠信里,保險公司羅列了包括惡劣天氣在內(nèi)的可賠付的航班取消原因,稱“日落限制”是因為機場沒有安裝跑道燈光所以在太陽下山后飛機不能升降,不屬于惡劣天氣,并告知徐女士如果對審核結(jié)果有不同意見并能提供新的資料,保險公司方面可以重新審核其索賠。
于是,徐女士再次要求航空公司重開證明信,要求寫明當(dāng)時兩次上機、兩次下機的具體原因。她認(rèn)為,正是馬尼拉機場的延誤才導(dǎo)致杜馬蓋地機場出現(xiàn)日落限制。如果換機前的飛機存在故障,或是換機后出現(xiàn)惡劣天氣,都會對航班延誤有影響。五個工作日后,航空公司回信致歉,并重開了證明信,表示航班取消原因已改為ADDITIONAL SERVINCING OF AIRCRAFT(飛機附加服務(wù))。
徐女士用這份資料重新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十個工作日后,她再次收到拒賠信件,保險公司此次的理由依然是“飛機附加服務(wù)”不屬于承保范圍,因此不能賠付。徐女士的索賠以“被拒”宣告失敗。
事情到此告一段落,四位遇到同樣情況的旅客,買了同樣的保險,索賠結(jié)果卻不同,唯一區(qū)別就在于證明信上的航班取消原因。因此,如果遇到航班延誤或取消,投保的旅客不僅要記得向機場索要證明信,更要看清航班取消原因。
而對于大部分旅游險來說,符合“惡劣天氣、自然災(zāi)害、機械故障、罷工、劫持或怠工、其他空運、航運工人的臨時性抗議活動、恐怖分子的行為、航空管制或航空公司超售而導(dǎo)致該保險人原計劃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延誤,且延誤連續(xù)達到保單所載的時間”等條件才能獲賠。
航班延誤原因一覽
分類保險是否賠付
氣象原因惡劣天氣是
自然災(zāi)害是
交通原因空中管制是
航空公司航班晚到否
原因
飛機調(diào)度否
機票超售是
機械故障是
機場保障機務(wù)維護否
原因
安全檢查否
場區(qū)環(huán)境否
其它旅客原因否
突發(fā)事件是
日落限制否
附加服務(wù)否
備注:突發(fā)事件指“罷工、劫持或怠工、其他空運、航運工人的臨時性抗議活動、恐怖分子行為”。